我正在开发一个java库,它将现有的通用api封装在一个更专门的、支持servlet的api中。 Package 器api由与unerlingapi完全相同的类组成,但是一些方法签名是用servlet对象重新编写的,比如 HttpServletRequest
. 最初的开发者遵循的命名惯例是在单词前面加上前缀 Servlet
现有类名,例如。 Connection
在现有的api中 ServletConnection
以及 Session
变成 ServletSession
. 这样命名是一个好主意,还是类应该有相同的名称?我的问题似乎是个有品位的问题,但我希望得到基于理性的答案。例如,scala集合api在可变集合和不可变集合之间重用类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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