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希望这个问题不要太含糊或太宽泛而难以回答。我可以在任何需要的地方创建列表;如果我需要它作为一个静态字段,我可以在其他类中也这样做。为什么要在同一个类中添加自定义列表作为字段?这种方法在面向对象编程中有哪些优点和缺点?你能解释一下这些方法结果的不同吗?
编辑:我通常使用建议的自定义列表来存储一个类的多个示例。我研究了其他人的代码,我看到了这些方法,其中类与其他类没有父子关系,但它被定义为同一类中的列表对象,作为用于存储类本身的多个示例的字段。它让我想起了无限镜像效应。所以,我想知道我错过了什么。
class Record {
String name;
String surname;
String phoneNumber;
ArrayList<Record> phoneBook;
}
class Main {
String x;
String y;
ArrayList<Record> phoneBook;
}
1条答案
按热度按时间lf5gs5x21#
根据您所说的,假设您有10个record类的示例,并且假设在每个类中存储了所有这10个示例的列表,那么实际上您将有100个示例,并且根据您所做的操作,应用程序的性能可能会受到影响。
另一方面,假设您拥有record类的10个示例,但是您只将示例本身存储在列表中,这没有意义,根本没有用处。
最后,合乎逻辑的是,在创建一个列表时,它将存储类的多个示例,然后您可以访问每个示例的数据,因此在这种情况下,在类本身中使用列表是没有用的。